「109年10月5日起公費四價流感疫苗開打了!
符合對象為:65歲以上長者、學齡前幼兒、國小至高中、專科1-3年級學生、
50歲以上民眾、高風險慢性病患、肥胖者、
孕婦及出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,皆可接種,
為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,
請民眾至各區衛生所或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」。
自109年10月5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,本(109)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,如下說明:
(一)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。
(二)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。
(三)50歲以上成人。
(四)具有潛在疾病者(高風險慢性病人、罕見疾病患者、重大傷病患者)。
(五)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
(六)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。
(七)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。
(八)醫事等單位人員。
(九)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。
(十)禽畜養殖等及動物防疫人員。
另,台南市提供「65-74歲」設籍本市及全國75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,籲請65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,以獲得雙重保障。
公費流感疫苗施打診所請參考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,
網路電子地圖請參考衛福部流感防治ㄧ網通
提醒您,出發前請記得先打電話詢問是否還有存量喔!